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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头条  >  生活  >  浦北县检察院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训诫暨亲职教育<第1318期>
浦北县检察院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训诫暨亲职教育<第1318期>
2020年08月19日 08:49   浏览:311   来源:浦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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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检察官们对我们一家人的关心,我今后一定遵纪守法,也教育我的孩子好好学习法律,做一个学法、守法的好公民。”被不起诉人吴某某的父亲感动地向检察官说道,这一幕发生在8月18日浦北县检察院举行的对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训诫暨亲职教育活动上。




案情回顾


2020年清明节,吴某某与父亲在扫墓的途中路过某处山岭时,发现该处山岭已经被其叔公一家种上了火龙果、橙子等树苗。吴某某及其父亲认为该处山岭是自家的,于是二人持锄头、钩刀将种植在该处的树苗全部毁坏。经鉴定,被损坏的树苗共计价值人民币9000多元。



该案被移送起诉至浦北县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全案材料后发现本案属于民间纠纷,吴某某平时是一个比较懂事、听从管教、有孝心的孩子,这次违法行为很大程度上是跟随其父亲一时冲动造成的,且案发时系未成年学生,还具有赔偿谅解、坦白、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为化解社会矛盾,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终决定对其作不起诉决定。





最后,检察官、侦查人员、辩护人分别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法治教育,教导吴某某吸取此次教训,改过自新;并对吴某某的父母亲进行了亲职教育,督促加强对孩子的正确引导。被不起诉人吴某某表示今后一定好好学习,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父母和社会。



END


审核:陈基常

文字:李红漫

图片:徐发婷

编辑:傅斯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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